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时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时间压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不
含技术评审的时间)。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
和重要影响的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将审批时间压减至 7个工
作日以内(不含技术评审的时间)。
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
格式符合规定要求的,能够当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在受
理后即来即办,现场办结,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明确水
土保持补偿费金额。对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
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及要求。对不属于承诺制管理
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按相关规定程序申请办理。